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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NEWS

关于CADAL二期建设项目访问馆员申请的通知

2012-01-06 | 星期五

  为有效提升馆员素养,发展和应用数字图书馆最新技术,提升图书馆整体发展水平,CADAL项目管理中心从数字图书馆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在全国高校开展图书馆访问馆员工作,由CADAL项目管理中心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负责策划、组织与实施。现邀请全国高校图书馆符合条件的馆员申请到接收馆进行业务学习访问。本期访问馆员共有10名,主要面向68个CADAL项目参建馆,名额有限,先报名者优先考虑。

  CADAL项目管理中心已指定4所承担CADAL项目研发任务的高校图书馆作为访问馆员接收馆,分别为(排名不分先后):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 , 每馆接收2-3人。确定的访问主题以“数字图书馆相关技术应用”为主 ,包括:(1)Web2.0技术应用;(2)手机图书馆及其开发;(3)嵌入式技术的应用与发展;(4)一站式资源发现与获取平台应用;(5)可视化技术应用;(6)开源软件的开发与应用;(7)虚拟服务平台及其开发;(8)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与共享;(9)数字化加工技术;(10)元数据及其标准化;(11)泛在图书馆技术及其应用;(12)高校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

 

  访问馆员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 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图书馆工作经验,为本领域业务骨干,热爱本职工作,愿意参加CADAL访问馆员计划 , 并能够达到相应要求。鼓励发表相关学术成果,将酌情给予一定奖励。访问工作结束后,由CADAL根据访问馆员接收馆给出的评价及访问馆员的总结决定是否给予通过。若准予通过,则颁发CADAL访问馆员学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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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收标准:申报后,经过项目管理组和接收馆根据时间、经费、主题等标准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资助,并确定资助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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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问时间:访问时间范围2012年2月-6月,访问时间:4周-8周,具体由各派出馆申报,经接收馆同意,并得到项目管理组批准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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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助额度:综合考虑访问时间、派出馆到接受馆的距离、及接收馆地域指数等因素,资助额度设为三种等级: A:1.5万;B:1万;C:0.8万;

  • 备注: A 类仅限西部地区申报, B 、 C 类面向非西部地区。

  • 西部地区 A: 甘肃、青海、宁夏、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重庆、陕西、内蒙;
    非西部地区 B :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北、海南、河北、湖南、江西、河南、山东、福建、安徽;
    非西部地区 C :上海、天津、北京、广东、江苏、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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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助标准及范围:在批准的资助额度内,可包含以下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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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问馆员交通费:以火车硬卧下铺为准,(或同级别价位的车票),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报销标准,须向 CADAL 管理中心单独申请。 备注:根据访问馆到接收馆距离的补贴标准参照如下:

  • 0-500 公里补贴: 500元以内;
    501-1000 公里补贴: 800元以内;
    1001-1500 公里补贴: 1100元以内;
    1501-2000 公里补贴: 1500元以内;
    2000 公里以上补贴: 2000 元以内;
    原则上非西部地区D 不给予交通补贴;
  • 访问馆员住宿补贴 : 最高不超过 150元/人/天。
  • 访问馆员餐饮补贴: 30元/人/天。
  • 接收馆培训经费补贴

  

   请发送申请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至联系人处,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 。

 

  注:回执和申请书都请同时发送给下面两位联系人。

 

 

  CADAL 管理中心:吴舒洁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图书馆208
  邮编: 310027
  电话: 0571-87951969-800 或 13588244662
  E-mail : susie_wsj@163.com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 王琏嘉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 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
  E-mail : ljwang@lib.sjtu.edu.cn
  电 话: 021-34205929

  接收馆联系人:
  清华大学图书馆:姜爱蓉 jiangar@lib.tsinghua.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郑巧英 qyzheng@lib.sjtu.edu.cn
  浙江大学图书馆:黄晨 beside.huang@gmail.com
  厦门大学图书馆:戴露涛 ltdai@xmu.edu.cn

CADAL项目管理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
2011-12-28

 

附件1:CADAL二期建设项目访问馆员申请表

附件2:CADAL二期建设项目访问馆员申请汇总表

附件3:访问馆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访问馆员的权利

  •  参加接收馆相关主题的各类工作会议,了解工作计划、进度及实践活动;

  •  参加接收馆相关主题的报告、讲座及培训活动;

  •  在接收馆各相关部门进行业务交流和学习;

  •  参与接收馆的部分相关工作。

  (二)访问馆员的义务

  •  遵守接收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  完成接收馆交付的相关工作;

  •  主动积极地向接收馆学习和交流访问计划制定的业务内容,并主要参与和完成CADAL项目工作;

  •  访问结束前向接收馆做学习汇报交流;

  •  访问结束后向派出馆和 CADAL 中心递交学习总结。